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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有位购车 北京计划恢复“有位购车”

2015年5月31日 17:51:57   阅读(553)

北京:2016年拟实行有位购车 看东方 150530


精彩内容:

新京报讯 昨日,北京市副市长张延昆在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作报告,称《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力争2016年出台,按照“有位购车、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思路对相关问题予以明确。

去年底机动车保有量已超2020年目标

今年1月,在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丰台区代表团和107位代表联名提出8件有关静态交通的议案,经人大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主席团讨论通过,决定合并为“加强机动车停车服务与管理,构建科学完备的静态交通体系”的一案,交由市政府办理。

为此,市政府常务会进行了专门部署,责成市交通委为主办单位,与市发展改革委等27个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联合办理此议案。昨日,副市长张延昆代表北京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做《关于“加强机动车停车服务与管理构建科学完备的静态交通体系”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根据2011年停车普查结果,北京全市共有停车位248万个,其中基本车位(机动车拥有者用于泊车的固定停车车位)约186万个,出行车位(机动车使用者出行所需的停车位)约62万个。截至2014年底,北京机动车停车位约290万个,而同一时期机动车保有量达到559.1万辆,超过了总规2020年500万辆机动车的目标,存在巨大缺口。

停车收费按照区域分类差别化定价

张延昆昨日表示,新增欠账仍在产生,城市扩张和职住不平衡也加剧了中心城的停车压力,加之停车管理、执法和经营水平偏低,使得“需要我们统一认识,举全市之力,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为此,北京市政府提出了一个目标,集中开展停车秩序治理,力争到2017年底,停车秩序乱和收费乱的现象基本得到遏制;到2020年底,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公共治理制度,树立停车入位、停车付费的理念和氛围。

在这个框架下,北京拟按照区域和停车位性质的分类,实行差别化车位供给和停车收费管理政策,试点小区域治理。具体而言,包括全北京规划停车位总量,原则上应按照机动车保有量与基本车位1:1、与出行车位1:0.2的标准统筹考虑,依照“中心高于外围、出行高于居住、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对停车位实行差别化的定价并实现动态调节。

追问1

如何界定“有位”?

市交通委:需要立法明确

北京计划按照“有位购车、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思路制定《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2015年将启动立法预案研究和立项论证。虽然最终能否在人大通过仍是悬念,但因为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一时间引发外界巨大关注。

如何界定“有位购车”?昨日,北京市交通委主任周正宇坦言,“到底是买的算,还是租赁的算,或是临时停放的车位算是你的”,这个情况很复杂,具体如何界定,需要依靠立法来明确。

如果没有车位,摇上号了也不能买车吗?今年5月曾参与交通委调研的北京城市学院院长、党委书记刘林代表介绍,“有位购车”解决的是静态交通问题,摇号买车解决的是动态交通体系问题,不能让摇到号的人因为没有车位而不能购车,应该将动态、静态协调起来解决,让摇号指标与现有车位同步增长。

追问2

已有车的必须买车位吗?

市交通委:今年启动停车普查工作

有代表提出,已经有了车的要买车位吗?此外,北京现有停车位是否足够解决存量车的入位问题?

对此,周正宇表示都没有定,因为现在车位问题非常复杂,存在居住小区停车位、单位大院、公建配套、路外公共停车位、驻车换乘停车位、路侧占道、立交桥下停车位等多种情况,如果按照产权可以分为公用、专用,按照管理权又可以分为物业管理、单位自营、停车管理公司、业主自治管理等多种情况。因此当务之急,是在2015年启动停车普查工作,进而为下一步立法决策提供依据。

据了解,停车普查工作将对车辆分布、设施供给与需求、经营与收费等情况进行调查。普查之后,北京将建立停车位登记制度,理清停车设施产权属性。普查结果还将数字化,掌握不同地区停车资源规模和空间分布,从而测算平均停车时间、车位利用率等技术指标。在这些基础上,停车管理也将发挥“互联网+”,运用到车位查询、停车引导、车位预订、费用支付等方面。

追问3

有位购车会炒热车位吗?

专家:如果有车位才能购车,车位必遭哄抢

去年4月,新京报记者曾统计,如果按照环线划分,目前五环及五环以外的普通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的售价(含二手车位)在15万-20万元/个之间;四环到三环间的车位基本在15万-30万元/个之间。而一些位于城市核心区的高端项目车位则在40万-60万元之间,个别顶级豪宅的地下停车位甚至高达60万-100万元/个。

“有位购车”会不会引来新一轮炒车位热?北京宏建仁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孟宪生表示,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地下车库规划车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按照自身定位、周边同类小区情况、业主接受程度等定价,可以预见,将来如果有车位才能购车,势必会形成一轮哄抢。至于小区地面车位,属于业主共同所有,不能认定属于哪个业主、车主,物业也无权为车主开具证明,那么如何认定“有位”就是难题。孟宪生建议立法慎重考虑,不能为了解决一个问题,又引发另一个问题。

■ 背景

17年前曾实施“有位购车”

事实上,早在1998年-2004年,北京曾实施凭停车证购车的政策。当时,北京汽车保有量和停车位数量间的缺口并不大。交通委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当时对于治理乱停车的问题取得一定效果,但随着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加,停车位不能满足需求,市场上出现开具假泊车证明的情况,随后该政策便不再执行。

2013年,市交通委再次公开建议说,要完善全市机动车停车泊位“一车一位一编号”数据库的建设,研究以停车泊位控制机动车增长的实施可行性,把拥有(购买或租赁)停车泊位,作为申请小客车摇号的资格审核条件之一。不过这种建议也被学者认为,需要大量的调研和科学数据支撑,比如管理部门掌握停车位基数,并测算与机动车拥有量的匹配度。

对于重提“有位购车”,周正宇昨日表示,上世纪90年代后期,北京曾经实施过有泊车车位证明才能买车的措施,现在回过头来看,当时这个措施是非常正确的,也是非常必要的,只不过非常可惜,由于各种原因,最终在2004年取消了这个措施。如今,在车位缺失严重的情况下重提“有位购车”,只是一个思路,最终还需要在立法过程中充分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有相当大的实施难度。

■ 揭秘

代表上街找车位推动解决停车难

今年1月,在北京市人代会上,首钢矿山街道居委会主任安丽娟代表提出了停车问题,并联合30多名代表签字形成了议案。

安丽娟称,她家住在安贞桥三环内、一个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老旧小区里,因为规划问题,小区里缺四五百个车位,从傍晚四五点钟就开始有人回家停车,每天小区里绿地上、消防道上、人行道上到处停满了车,稍晚一点就没了车位。

老旧小区能不能建停车楼?周边的机关大院下班后能不能开放给周边小区?安丽娟提出了议案。

由于停车问题与老百姓息息相关,据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郭普金介绍,今年3月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伟带队,城建环保办公室先后组织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委员会委员和议案领衔代表,就停车现状情况、停车设施规划与建设、停车服务与管理等内容进行了系列专题调研。比如,今年3月他们曾前往东城区幸福大街等地的停车场、居住区、街巷胡同等进行实地查看,又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有关部门、专家学者、行业协会、停车企业等的意见建议。

此外,为了掌握民意,今年4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城建环保办公室还会同北京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停车服务与管理民意抽样调查。今年5月5日,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带队,赴北京市交通委进行调研,对议案办理和督办工作进行指导。今年5月8日,城建环保委召开会议,邀请部分议案领衔代表参加,听取市政府拟提交大会审议的报告(稿)。

对于市政府的报告,郭普金认为,提出的工作思路和措施比较切实可行,“我们同意这个报告”,同时建议加强停车资源挖潜,首先解决居住停车入位问题,对停车价格采取差异化政策进行适当调控,对违法停车、私划车位、私自经营问题“零容忍”,并加快停车立法工作,为构建科学完备的交通体系提供法制保障。

■ 综述

停车场分散管理最后“谁都不管”

在朝阳区青年路与朝阳北路交叉口北的路侧,从早到晚都有数名身穿灰色工作服的停车管理员收停车费,但这里并没有备案,也没有划线。在北京类似这样没有停车收费牌的停车场长期存在,不仅老百姓无法分辨,就连管理部门有时候也很“迷糊”。

停车收费公司跨范围经营

“你看,这是我们这片停车场收费牌子。”在青年路路侧停车区不远处路边,竖着一块停车收费牌,停车收费员以此证明其收费合理。但在这面停车牌上明确写着,这家名为通政停车的公司经营了周边90个车位,青年路两侧并不在经营范围内。

在牌子下方,有三个电话,提示市民如果有疑问可以拨打以下三个电话投诉。记者查询得知,这三个电话一个是朝阳区市政市容委的投诉电话,但从昨天下午16时30分至17时,一直无人接听;一个是朝阳发改委价格举报电话;还有一个举报电话则是通政停车公司的客服电话。记者拨打该客服电话,接线人员大致了解了位置后,就让记者把电话给收费员,并告诉记者“你不用给他,你走吧”,并未说明这处停车区是否是正规停车场。

27个部门“管”停车

据了解,北京的停车管理模式十分复杂。从公共停车场备案流程看,就涉及交管局验收核准、交通委备案、市政管委备案、发改委核准收费等。如果停车场有问题,群众可以向交通、物价、交管、城管等多个部门举报。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秘书长王丽梅以三个步骤的工作,介绍了停车问题所需要涉及的部门,分别是规划、实施、监管。规划、城建、发改委、交通等部门,在第一部分介入;实施过程中,由交管部门以及交通部门负责;监管则是由价格、交通管理、城管、公安等部门根据问题的不同性质分别管理。

此次人大代表们形成的停车治理议案,市政府常务会就责成市交通委为主办单位,与市发改委等部门和部分区县政府共27个单位联合办理。

责任分散不利于监管

王丽梅认为,分散的管理责任,不利于对停车加强管理监管,看似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块管理,但实际效果打了折扣,最后形成谁都不愿意管的局面。

交通规划专家王晓明则表示,多部门管理却又形如无人管理的情况,反映出各部门对停车管理没有统一认识,还在各做各的事,没有统一目标。以路内停车为例,现在是属地管理,街道配合交管划线,街道委托公司管理。“划完了就收费,不管目的是什么了。”

王丽梅提出,现在的停车管理是碎片化分散的。作为停车管理的牵头部门,交通委应该对停车管理涉及的各部门和各流程梳理并简化投诉举报办理程序,比如哪些问题找什么部门都应该公示,各职能部门互通互联,提高效率。

对于散乱的管理,北京市交通委在想办法。记者了解到,今年年底前,北京市政府预计将出台新的路侧占道停车管理改革方案,改革方案初步确定了8个关键点,路侧占道停车的经营方式、收费方式、执法、体制机制的设置都被涵盖在内。从设置车位到最后贴条、确认等,通过理顺流程,整合管理前端与末端。

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还透露,交通委正在对全市停车位分类梳理,并纳入信息化管理,未来全市的停车位有望“入库”管理,市民通过互联网就可以查询到停车场是否合法。

A06版-A07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张媛 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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